关于开展2011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16浏览次数:1822

各综治二级责任单位: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及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对各二级责任单位2011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各二级责任单位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以及2011年初各部门与学院签订的《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进行自评,学院综治委在各部门自评基础上组织抽查,最后进行综合评定。

        二、时间安排

        1、自评阶段。各二级责任单位于2011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期间,结合《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组织自查。

       2、综治办抽查阶段。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将于2011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期间,采取抽查形式对各单位2011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

       3、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根据审核考评结果,提出综治工作年终奖惩意见。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对2011年的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2012年工作计划。总结和计划用统一的表格书写,于2011年12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综治委办公室(行政楼109),总结和计划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临近寒假,各二级责任单位要以本次考核为契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查找和控制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院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3、综治办公室联系工作人员:李坤芮 。

        联系电话:86176883

        E-MAIL:jmibwc@163.com

 

附件:

2011综治考核标准.rar (30.79 KB)
2011-12-16 14:09
2011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计划表.doc (28.5 KB)
2011-12-16 14:10

 

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