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度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1-09浏览次数:2234

各院系:

      2011年,是我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开篇之年,是我院省级示范高职院建设启动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建校60周年的喜庆之年。这一年,在学院领导的带领下,通过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我院体育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积极推动我院群众体育工作的蓬勃开展,更好地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身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现将评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院体育工作先进集体(院系)3个;

(二)院体育工作贡献奖6个;

(三)院优秀运动队1个;

(四)院优秀运动员5名;

(五)院优秀教练员1名;

(六)院优秀系体育辅导员3名;

(七)院学生体育工作(各系体育部部长)贡献奖3个。

 二、评选办法及条件: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领导重视支持,并积极带头参加,认真组织实施,尽心尽责,学生体育活动开展的好;

(二)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三)年度向校队输送运动员数量及比赛成绩情况;     

(四)单项活动效果分析、支撑材料及总结;            

(五)年度内群体活动统计表(参加人数,百分比);   

(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综合成绩(注:体育部提供);         

(七)年度体育工作总结。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2012年1月15日前由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先自评提出申报,并附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一份(含体育活动照片),未按时申报的视弃权处理。(申报材料报至体育部党政办公室)

(二)2012年2月30日前根据各院系自评申报的材料,由院体育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委会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

(三)院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系体育辅导员、系体育部部长由体育工作委员会依据相关成绩和表现直接评定。

(四)2012年3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五)评选委员会由部分院体育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评选委员会主任:曹志平

副主任:张美云

委  员:王建林  喻诗祥  汪龙生  刘志祥  陈江江  毛剑杨

四、奖励办法

(一)体育工作先进集和体育工作贡献奖均颁发奖牌,并给予体育活动经费的奖励;

(二)院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系体育辅导员、系体育部部长等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要求

1、各系部应认真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申报,不得弄虚作假;

2、按规定时间上报自评材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3、如有疑问,可向院体育部咨询。咨询电话:86176263

 

附件 

2011年度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工作先进集体自评表.doc (37.5 KB)
2012-01-09 09:29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二○一二年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