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综治二级责任单位: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及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对各二级责任单位2011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各二级责任单位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以及2011年初各部门与学院签订的《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进行自评,学院综治委在各部门自评基础上组织抽查,最后进行综合评定。
二、时间安排
1、自评阶段。各二级责任单位于2011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期间,结合《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组织自查。
2、综治办抽查阶段。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将于2011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期间,采取抽查形式对各单位2011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
3、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根据审核考评结果,提出综治工作年终奖惩意见。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对2011年的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2012年工作计划。总结和计划用统一的表格书写,于2011年12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综治委办公室(行政楼109),总结和计划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临近寒假,各二级责任单位要以本次考核为契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查找和控制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院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3、综治办公室联系工作人员:李坤芮 。
联系电话:86176883
E-MAIL:jmibwc@163.com
附件:2011综治考核标准.rar (30.79 KB) 2011-12-16 14:09 2011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计划表.doc (28.5 KB) 2011-12-16 14:10
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