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配合公安机关做好2013级新生的落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报如下:
1、请各系将2013级新生的《户口迁移证》按照专业、班级、学号排序整理,在《户口迁移证》上用铅笔注明班级、身高、身份证签发日期;
2、填写《2013级新生社会关系登记表》,自行前往文印室根据实际学生数复印;将“迁户”与“未迁户”的《社会关系登记表》分开整理装入档案袋;
3、“迁户”学生每人上交一张近期彩色照片(一寸);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身份证号,每班一袋;
4、将《户口迁移证》、《社会关系登记表》、照片整理好于9月25日前交至保卫处户籍室,以便户籍室核对学生《户口迁移证》信息是否完整,如不完整,须学生国庆假期带回原籍派出所修改后方能落户;
5、接公安机关要求,今年起新生落户必须上交身份证原件,考虑到学生国庆假期出行、出游可能需用到身份证,故身份证原件上交日期为10月10日,请各系按班级整理,交至保卫处户籍室。
附件:2013级新生社会关系登记表.doc (42 KB) 2013-09-10 09:36
保卫处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