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本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4月24日至5月6日17 时。请申请人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 )进行网上报名。
2.体检时间:5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苏教师〔2002〕59 号)要求,请申请人携带《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要求A4双面打印,贴好照片,填好本人基本信息,到相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5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由人事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完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4.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5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申请人参照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要求准备所有材料,提交至人事处(行政楼329室)审核。现场确认时打印申请表。
申报人员应认真阅读附件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按时申报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以免错过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二、申报条件
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专门从事大专及以上层次学历教学的在职在岗人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现任职高校直接签订全职聘用合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 C2020)14 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 C2022) 32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并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各高校指定的时间和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6.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
7.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测)。
三、认定申请方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 .jszg.edu.cn )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 请申请人按我省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并根据我校要求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4. 申般人一般选择所任职高校为现场确认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6176916。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及时通知到相关老师。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doc
人事处
2023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