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的通知

发布者:jmi发布时间:2023-06-22浏览次数:19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45号)精神,现将我校A类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决定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

二、课题申报

1.项目类别。本专项课题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重大项目拟立项30项,每项资助经费50万元;重点项目拟立项100项,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

2.申报条件: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

6)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经费资助的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和成果

4.申报选题:根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指南》,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研究重点,鼓励多学科协同开展研究,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

5.项目申报系统于2023625日开始,717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方式

1)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统一申报。本次课题申报通过网络平台在线进行,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主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平台”(http://keti.chinakongzi.org)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2)课题申请人在机构账号下注册个人账号,提交申报材料;经科技处审核确认申报材料无误后,分别上传签字盖章的PDF版本《申请书》(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及附件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80M)。本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申请人同时填写《申请书》A表、B表,特别是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联系人:赵君爱联系电话:86176892。

 

附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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