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2-2023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科学统计一年来我校办学状态,总结分析和凝练办学成果与特色,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彰显学校办学贡献度,现就我校职业教育2022-2023学年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数据采集及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3年信息数据采集及质量年报编制工作组。
组 长:温华兵
副组长:陈晓琴
组 员:发规处、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处、安保处(后勤处)、智慧处、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资产处、团委、图书馆、航海学院、机电学院、船舶学院、经管学院、信息学院、人文学院、士官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教处)、继续教育学院(继教处)、体育教学部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发展规划处,负责信息数据采集及质量年报编制、审核、上报工作。
办公室主任:黄锦鹏
办公室成员:各相关部门单位信息采集员
办公室联系人:刘文科、吴昌霞(86176913),QQ群:726758021。
二、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
(一)采集时点
1. 表2.11与财务相关数据采集时点为2022年度(自然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 除上述指标外,其它数据时间时点为2022-2023学年,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采集平台
1. 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网址:http://172.16.6.126。
2. 人才培养状态数据个人填报账号、部门单位填报账号以及审核账号三号分开,具体请查看发规处提供的填报与审核职责分工表以及角色分配表。
3. 人才培养状态数据为保证数据安全,此平台仅限校内局域网访问。
(三)工作进度和任务安排
时间节点 | 数据采集各阶段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统筹谋划 前期准备 7月10-9月10日 | (1)学习各级各类信息数据采集政策文件及标准 (2)分析分解表单数据,落实填报和审核责任单位 (3)安装调试校级数据采集平台 (4)统筹设计主体责任部门基础数据 | 发规处 现教中心 人事处 教务处 学工处 科技处 国资处 |
数据填报 9月11-21日 | (1)召开学校数据采集工作宣贯培训及动员部署会 (2)各部门单位及师生员工按要求完成填报 (3)二级单位完成本单位数据审核 | 二级单位 |
首次审核修订 9月22-28日 | (1)一级审核职能部门完成归口数据表单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2)发规处就数据的关联性、一致性与逻辑性提出反馈意见 | 一级审核职能部门 |
二次审核修订 10月4-12日 | 发规处校验分析数据,根据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提出二次修订意见,撰写分析报告,提交学校相关会议审议 | 发规处 |
初次提交 10月13-15日 | 发规处根据学校会议精神修订完善后提交省教育厅审核 | 发规处 |
正式提交 10月15-30日 | 根据省教育厅审核意见,修订完善数据及分析报告,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完成数据平台上报工作 | 发规处 |
三、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数据采集
(一)采集时点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周婷婷(86176913),QQ群:494688641。
(二)采集形式
各相关单位按照发规处提供的表单,及时采集、汇总相关数据。
(三)工作进度
9月7日至8日,发规处组织相关部门信息采集员参加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视频培训会,学习各级各类信息数据采集政策文件及标准,分析分解表单数据;
9月9日至28日,各相关部门牵头相关业务模块,完成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初审工作;
10月4日至12日,发规处完成数据表单的审核、提交相关会议审议,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10月15日至30日,根据省教育厅审核意见,修订完善数据及分析报告,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四、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与上报
1.高职年报内容:发规处在全校范围内收集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学校事业发展的典型案例、代表性图片,以及包含但不限于学生发展、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产教融合、治理体系、文化传承传播、国际交流合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及成果,各部门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应积极主动向发规处提供相关原始素材及关键数据,确保年度报告编制的科学性,充分彰显学校一年来的发展质量。
2.企业年报内容:每个二级学院至少提交2份企业年报,其中,双高专业群至少提交3份企业年报,每份企业年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概况、企业参与办学总体情况、企业资源(包括有形资源、无形资源和人才资源)投入、企业参与教育教学(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学生培养)改革、助推企业发展、问题与展望六个部分,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特色做法和成效,体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反映企业重要的办学主体作用。企业年报名称统一为:《××(企业全称)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24)(学校全称)》,真实性责任声明须有企业和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和学校的公章。
联系人:宋春雪(13818085499,短号8662)。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全校统筹
发规处要按照学校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要求,组建专班,统筹负责办学信息采集及质量年报编制工作,做好指标宣贯培训和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承担起数据采集填报和质量年报编制的主体责任,确保数据真实、规范、有效,案例典型、突出、有代表性。
2.细化落实,加强协同分工
为保证各阶段工作有序推进,人才培养数据采集团队、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数据采集团队、质量年报编制团队要充分关注全校数据的关联性、一致性、逻辑性和相关报告说法的准确性。各相关职能部门(一级审核部门)应按照发规处职责分工,加强与协作部门沟通,强化数据统筹和报告分析工作,做好报告编制的谋划、顶层部署和数据的收集、汇总、整理、填报以及审核工作。各二级单位、部分表单职能部门是数据和案例采集的源头,应在发规处的统筹协调下,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收集汇总、组织填报和案例撰写工作。各部门单位采集员是数据采集和案例提供的具体责任人,应加强数据和成果的研究和归纳。
3.保质保量,加强过程把关
除学校层面宣贯培训外,各部门单位应认真组织二次学习培训,确保师生员工在填报前充分理解数据和案例标准、掌握内涵、正确填报表单。各一级审核部门提前做好数据的统筹谋划,做好表单数据的汇总分析与组织填报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加强数据和案例的审核把关。发规处应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做好合规性审核并完成上报工作。对未按规范要求、规定时间完成数据采集和案例提供的部门单位,学校将通过一定形式予以通报。
发展规划处
2023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