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8〕96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苏海院〔2019〕55号)规定,经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处、青年教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申请青年教师公共租赁住房人员情况及计分排序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6日,公示期间,对此名单有异议的,请联系国资处胡老师,联系电话:86176890。
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公共租赁计分选房办法(修改稿).doc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