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下半年校内外课题开题及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jmi发布时间:2023-11-14浏览次数:942

校内各单位、相关课题负责人:

为了更好地巩固和提高我校课题研究成果,规范科研管理,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请各单位及课题负责人依照课题结题程序,认真整理课题开题、结题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开题

请未开题课题负责人准备开题报告和汇报PPT等材料,请在126日前,把电子档开题申请汇总表(附件1)和开题报告(附件2)发给各二级学院学术办,由学术办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mikyc@163.com。待开完题后请各负责人提交纸质档任务书或者合同(一式三份)。

二、课题结题

1.课题负责人需完成课题申报书和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完成基本任务方可申请结题;

2.课题负责人向所在二级学院(部)递交结题申请,审核符合要求后填好结题汇总表报至科技处,其他部门人员课题结题申请直接报科技处(结题申请表可在科技处网站下载);

3.报送的成果应与立项的课题相符,如研究内容与原来获准立项的研究范围有重大出入的,视为无效成果。

4.最终汇总归档材料要求

1)结题鉴定表(终结报告书);

2)课题立项申请书;

3)开题报告;

4)任务书;

5)课题研究的原始材料及阶段性总结;

6)课题结题研究报告;

7)课题组的主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论文、论著、案例集、作品集等)一份及相关附件或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成果采用证明、转载证明、获奖证书等);

8)院外课题下达单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及汇总表的纸质材料、电子材料报送至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部)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截止时间为:202312616点;

2.课题结题后,及时将结题材料整理装订后送科技处验收、登记,如未报送结题材料,不计算当年科研积分。科技处对不符合结题要求的材料将退回课题组,课题组补充完善后,再审定是否同意结题。

3.院外课题下达单位自行组织结题验收的课题按期要求进行,无需参加校内结题评审。

联系人:赵君爱;联系电话:025-86176892;邮箱:jmikyc@163.com地址:办公楼214

 

附件: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各类课题开题申请汇总表.xls

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课题开题报告.doc

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各类课题结题汇总表.xls.xls

                                                             

 科技产业处

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