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上半年组织校内外课题开题及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kj发布时间:2024-05-07浏览次数:10

单位(部门)、相关课题负责人:

为了更好地巩固和提高我校课题研究成果,规范科研管理,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请各单位及课题负责人依照课题开题、结题程序,认真整理课题开题、结题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开题

1.立项未开题课题负责人按照要求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准备好汇报PPT等材料,提交至单位(部门)学术办审核。521日前,请各单位(部门)学术办将电子版开题申请汇总表(附件1)和各负责人的开题报告(附件2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mikyc@163.com,邮件命名方式为2024年上半年+单位(部门)名称+开题”。待开完题后,请负责人把开题报告原件扫描为PDF上传至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系统http://172.16.2.3/userAction!to_login.action(用户名:工号,初始密码:E-plugger231,或在融合门户应用中心的科研系统直接登录)

二、课题结题

1.课题负责人需完成课题申报书和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完成基本任务方可申请结题;

2.课题负责人向所在单位(部)递交结题申请,审核符合要求后,请各单位(部)于521日前将结题汇总表(附件3)、结题申请表(附件4)报至科技处,同时把电子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mikyc@163.com

3.结题成果应与立项课题预期成果相符,如研究内容与原来获准立项的研究范围有重大出入的,视为无效成果;

4.最终结题归档材料要求

1)结题鉴定表(结项报告书)

2)课题立项申请书

3)开题报告

4)任务书

5)课题研究的原始材料及阶段性总结

6)课题结题研究报告

7)课题组的主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论文、论著、案例集、作品集等)一份及相关附件或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成果采用证明、转载证明、获奖证书等)

8)院外课题下达单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开题人员请加入QQ群:308316227,结题人员请加入QQ群:672406444

2.课题结题后,及时将结题材料整理上传至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系统http://172.16.2.3/userAction!to_login.action(用户名:工号,初始密码:E-plugger231,或在融合门户应用中心的科研系统直接登录)验收、登记,如未提交结题材料,不计算当年科研积分。科技处对不符合结题要求的材料将退回,待相关课题组补充完善后,再审定是否同意结题;

3.院外课题下达单位自行组织结题验收的课题按期要求进行,无需参加校内结题评审。

联系人:崔云松;联系电话:025-86176892

科技产业处  

202457

附件

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各类课题开题申请汇总表.xls

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课题开题报告.doc

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各类课题结题汇总表.xls

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课题结题申请表.xls

52023年度校级课题立项名单.xls

附件1:开题申请汇总表.xls附件2:开题报告.doc附件3:结题汇总表.xls附件4:结题申请表.doc附件5:2023年度校级课题立项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