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报销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前一阶段公务卡报销实际情况,从下周一,即2011年11月7日起,凡金额在两千元以内的业务可以办理公务卡报销,两千元以上的业务一律办理转账。请各部门严格执行此规定,若有业务需要,可提前办理转账支票的借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