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3年度校级实践条件建设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双高”计划和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持续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海院〔2020〕1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校级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及资金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1)所有在建,且下年度需下达资金预算的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
(2)2022年已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
2023年各类国家、省级工程建设内置项目,或已有成熟建设方案的实践教学建设项目,本次也可提交。
二、任务单及经费预算编制
各二级教学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紧密对接高水平院校建设和项目化教育教学改革任务,紧扣人才培养实际,科学制定2023年实践条件建设计划,在做好可行性分析及方案论证基础上明确建设目标、任务、预期绩效以及分阶段资金使用计划。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于12月15日前,《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实训条件建设财政预算资金申请表》电子版(教务处单独发放)提交至教务处,作为2023年度实验室建设政府采购计划的依据。
三、新建设项目
对已入库项目,各二级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重新提交《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及《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年度任务单》(附件2)至教务处。
对拟新立项项目,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充分做好项目的立项论证工作,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提交《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立项申报书》及《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年度任务单》至教务处。
四、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于12月26日前,将《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立项申报书》《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年度任务单》《2023年度实训条件建设财政预算资金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办公楼202室,上述材料电子版、PDF盖章版一并发送至jmijwczyjs@163.com。
教务处将根据学校资金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择优开展项目的立项工作。
联系人:张源、完剑侠;联系电话:86176756、86176903。
附件: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立项申报书.docx
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年度任务单.docx
教务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