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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作者: 发布时间: 22-12-19浏览( 361 )

各部门(单位):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办法》,现就校内安全工作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2022年安全工作二级责任单位检查记录本。记录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

2.2022年度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实验室专项整治、节假日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等方面的支撑材料。

二、评选先进个人

1.评选名额

本年度全校评选安全工作先进个人10名。以各部门(单位)为单位,拟上报2022年度安全工作先进个人1名。

根据各部门(单位)推荐情况,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报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审定。

2.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较强的业务能力。

2)认真学习上级、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主动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3)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协助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检查巡查、隐患整改等工作。

4)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在本单位安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所在部门(单位)2022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各类案件发案率低于1.3‰。如推荐对象是辅导员,所带班级未发生过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各类案件发案率低于1.3‰

三、工作要求

材料提交及先进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212231200前。

报送地点:安全保卫处(海勤楼一楼)。

 

附件:2022年度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