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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作者: 发布时间: 23-03-27浏览( 222 )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8号)精神,现将我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申报人登陆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首次申报,需要先注册,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428日。

2.2023324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并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4.申报人将填写好的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于202341717点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mikyc@163.com文件统一命名为“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姓名+课题名称”。因有限项要求,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44.html

联系人:王仁强;联系电话:86176892

 

附件: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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