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苏科区发〔2023〕49号文件通知(见附件1),2023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我校“科技副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3年科技副总项目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碳达峰碳中和、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引进人才。
二、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各项支持举措。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签订了“五技合同”(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且企业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其中宿迁地区企业投入高校院所2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国内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申报企业应为江苏境内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不含微型企业)。
2.申报人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申报人现所在专业应有省级以上重点专业。
4.申报人应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被申报企业聘任的科技副总,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合计不少于12万元。
5.2019年以来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人才不得申报;2022年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2019年以来科技副总项目检查考核结果为“终止”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2019年以来承担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项目有“失信记录”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在任科技镇长团成员不得申报;不得与2023年省“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项目同时申报。
四、申报要求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请人才和人才派出单位协助),向企业
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2.2023年科技副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申报时须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申报书有人才本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上传)。
3.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将网上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胶装后报送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
4.其他申报事宜及材料要求见附件。请各学院积极宣传组织申报。
联系部门:科技产业处;联系人:朱迎新;联系电话:86176886。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pdf
科技产业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