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全省 2023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解全省高校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毕业生就业情况,进一步完善高校就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体系,推进高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改革,推进省教育厅年度工作任务的落实,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定于4月中旬启动全省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安排
(一)毕业生调查。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分两个阶段实施调查:第一阶段为“母校评价调查”,调查时段为4月10 日—6月 30 日;第二阶段为“就业相关调查”,调查时段为9月18日—11月15日。中心将通过邮件系统推送调查问卷,毕业生查收邮件参与调查。
(二)用人单位调查。9 月 11 日—11 月 25 日,中心将通过江苏 24365 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面向招聘我省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实施问卷调查。
二、相关要求
(一)调查结果将直接反映毕业生就业质量,呈现供需双方对高校人才培养的评价情况,同时也将作为高校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宣传并发动毕业生参与调查,切实提高答题参与率和准确性,确保参与率不低于40%。
(三)同一IP地址多次答题系统将会自动清除数据。
(四)招就处将通过智慧就业平台了解学生参与进展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调查最终结果将作为二级学院纂写就业质量报告的数据支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86176009。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