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动2024年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学生社团:
上一年度聘任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期届满。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配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形成齐抓共管的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选聘社团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选聘原则
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双向选择。
三、选聘计划
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1年。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学生社团人数50人以下的一般配备一名指导教师,50至100人的可以申请配备两名指导教师,超过100人的可以根据需要酌情增加指导教师。本年度新成立社团指导教师无需参与本次选聘工作。
四、选聘条件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为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鼓励选聘高水平的思政课教师担任思想政治类社团的指导教师。
五、主要职责
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报告等。
六、选聘方式
(一)报名。教师填写《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于6月2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校团委(创客方舟二楼202),电子版以“社团名称”命名,发送至团委邮箱tw86176024@163.com。
(二)审核。校团委对上报材料进行整理和预审,报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议,并将审议通过的指导教师名单进行公示。
(三)聘任。公示无异议的指导教师将与学生社团正式确立指导聘用关系,全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情况在校团委备案。
联系人:蒋南琪;联系电话:025-86176024。
附件: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docx
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名单(不含2024年度新成立社团).xlsx
党委学工部 团委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