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安排已选聘入岗教职工签订岗位任务书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定责定岗定编实施办法》(苏海院委〔2024〕4号)、《关于全体教职工选岗及聘任的通知》(苏海院〔2024〕31号)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强化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业绩导向,对本轮已选聘入岗的教职工签订岗位任务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本轮已选聘入岗的教职工,专业技术岗身份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
二、工作程序
1. 各单位(部门)提交经本部门审定通过的岗位任务书至人事处(办公楼329)备案。
各单位(部门)组织教职工对照岗位任务书填报《教职工岗位任务书签订表》(附件1)。
3.各专业(课程)中心或科室负责人填写初审意见。
4.各单位(部门)填报审核意见。2024年7月8日上午11:00前以各单位(部门)为单位,提交《教职工岗位任务书签订表》、岗位任务书、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至人事处329室。
5.人事处备案归档后返还相关材料至各单位(部门)。
6.各单位部门将备案后的签订表和任务书反馈个人,在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对照任务书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闵老师;联系电话:86176916。
附件:1.教职工岗位任务书签订表(示例).docx
人事处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