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优秀创业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一、征集对象
在校或毕业10年内(2015—2024年毕业)的本校学生,个人创业或带领团队创业。
二、征集条件
(一)创业者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二)创业者创办的企业具有创新性,企业已注册且稳定经营三年以上,目前已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动就业、带动致富等)良好,且具有较好发展前景。
三、案例内容
(一)个人信息、企业发展情况;
(二)主要业绩,对社会经济或地方建设的贡献;
(三)创新或创业的想法与准备,创业初期的艰辛过程,困难、失败或弯路的教训;
(四)创新模式介绍和创业经验的点滴体会;
(五)创业期间最感人的事、人、物或场景;
(六)与学校创业教育活动的关联与建议,以及给大学生未来创业的提示;
(七)相关图片(创业者个人、单位或成果场景),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图片清晰,适用于排版印刷。
四、征集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广泛动员辅导员、班主任、在校学生和毕业校友积极参与。每个二级学院根据征集范围和条件,进行综合评定,遴选出至少1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并填写创业导师的推荐意见。
(二)审核评选。由创新创业学院、学工处组织有关专家评委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案例进行审核评议,从中择优遴选出1-3个优秀案例,上报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三)宣传推介。省招就中心审核评选后,将入选的优秀案例进行整理汇总,编印成册,并通过省招就中心网站、学习强国、中国江苏网、新江苏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创业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以开展此次征集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毕业生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二)加强审核,规范程序。各二级学院对推荐的优秀案例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公平、公正。案例要求内容真实,语言文字表达准确、生动,学生成长经历和人生感悟能够体现一代青年勇担使命、报效祖国、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家国情怀,能够对大学生和社会各界产生示范引领作用。
(三)认真汇总,及时报送。各二级学院要将推荐的优秀案例进行认真整理,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优秀创业案例推荐表》(见附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同案例材料、照片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jmicxcyxy@163.com,邮件主题设为“二级学院名称+优秀创业案例”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许传久,联系电话:13770660369,电子邮箱:jmicxcyxy@163.com。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