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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作者: 发布时间: 25-05-16浏览( 10 )

各单位、各部门: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审及表彰是学会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从1989年开始已评审21届,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工作要点》(苏高教会〔202513号)的安排,现将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请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申报通知,深刻领会相关精神。申报通知,评选办法下载网址:http://www.jsgjxh.cn/newsview/30902

  二、评奖条件

  1.评奖范围:凡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及所属各专业研究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均可推荐,推荐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但具有学科专业属性的研究内容不予受理(高等教育学除外)。成果形式为在报纸、期刊等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和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教材、论文集、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4.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单独申报。

  5.凡申报的文章、论文或专著,均由单位集体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工作安排

  1.请各位申报人于64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者填写《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并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3.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三份,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学院/部门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申报表》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以及学院/部门汇总打包发送到科技处邮箱:jmiky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学院/部门高等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表以“学院+姓名+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表”命名。以上所有材料由部门统一发送。

  联系人:袁均福;联系电话:025-86176886;办公室:行政楼212


  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x.docx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xlsx


 科技产业处

 202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