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5年下半年青年教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员公示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8〕96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苏海院〔2019〕55号)规定,经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处、青年教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公共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孙园园等7位老师租住青年教师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示期间,对此名单有异议的,请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86176890
附件:1.2025年下半年青教公寓申请人员名单及积分统计.xlsx
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公共租赁计分选房办法.doc
青年教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