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26年度学生实习合作企业统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 号)及学校相关要求,规范学生实习管理,精准对接合作企业需求,保障2026年度学生实习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做好本年度学生实习合作企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和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依据学校工学云系统,结合2026年学生实际实习情况进行统计:
1.各二级学院现有长期稳定合作、承担2026年度学生岗位(顶岗)实习、认知实习、跟岗实习的企(事)业单位。
2.2026年度拟新增合作、具备实习资质与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3.学生自主选择并经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实习单位(纳入统计,作备案)。
1.各二级学院须严格筛选实习合作企业,确保企业合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达标实习岗位与专业培养目标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度太大。优先选择与学校有稳定合作关系、行业影响力强、实习保障完善的单位。
2.本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牵头,专人负责,对照统计内容全面梳理现有合作实习企业,摸排拟新增企业和学生自主选择的企业,并填写《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学生实习合作企业统计表》(附件 1),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遗漏、无错报。
三、时间安排
(1)2026 年5月9 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企业信息摸排、统计与初审,提交《统计表》电子版和党政联席会纪要(盖章扫描版)并发送至邮箱jmihzc@126.com,邮件主题注明“XX学院+ 2026年度实习合作企业统计”。
(2)2026年5月16日前:合作处与教务处共同完成企业资质初步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对外公布。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合作处联系,联系人:惠老师,电话:15895900415。
合作处
教务处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