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我校2025年度男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及资格
本校实行“男单女双”独生子女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本次报销对象为:本校在编及合同制男性教职工。
二、报销标准
报销比例参照在职职工比例,票据金额年限3000元。
三、报销所需材料
2025年度医疗票据、明细清单(A5纸大小),住院票据另附出院记录。
请在首张票据首页标注:职工本人姓名、工号、联系方式,每张票据首页右上角标注“首次报销”,请勿提交重复发票。
四、办理时限及地点
1.受理截止时间:请于2026年1月9日(含当日)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销资格。
2.材料提交地点:海勤楼203办公室门口档案柜(请按所属学院/部门将整理好的材料放入对应档案盒内)
联系人:姜老师13851986627,陆老师13815885370。
后勤处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