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师生,简化工作流程,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15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易耗品、耐用品采购方式,待相关流程趋于成熟后再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采购管理办法:
1.易耗品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询价采购。(打印纸根据财政厅采购政策,需从采购服务综合平台提交框架协议集中采购计划、采购申请,由国资处统一采购,打印纸规格以A4、70克为主)。
2.单批次采购总金额在5000元(不含)以下的,报销时须提供《部门自行采购备案表》(附件1)。
3.单批次采购总金额在5000元(含)至50000元(不含)之间的,报销时须提供《部门自行采购备案表》(附件1)及《部门自采询价采购报价单》(附件2)。其中,单批次采购总金额在20000元(含)以上的,须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4.单批次采购总金额在50000元(含)以上的,须按程序进行招标采购。
5.耐用品采购均须在采购服务综合平台提交采购计划、采购申请,由国资处统一采购。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