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耗品、耐用品采购方式的通知

发布者:jmi发布时间:2026-03-19浏览次数:609

为了更好地服务师生,简化工作流程,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15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易耗品、耐用品采购方式,待相关流程趋于成熟后再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采购管理办法:

1.易耗品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询价采购。(打印纸根据财政厅采购政策,需从采购服务综合平台提交框架协议集中采购计划、采购申请,由国资处统一采购,打印纸规格以A4、70克为主)。

2.单批次采购总金额在5000元(不含)以下的,报销时须提供《部门自行采购备案表》(附件1)。

3.单批次采购总金额在5000元(含)至50000元(不含)之间的,报销时须提供《部门自行采购备案表》(附件1)及《部门自采询价采购报价单》(附件2)。其中,单批次采购总金额在20000元(含)以上的,须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4.单批次采购总金额在50000元(含)以上的,须按程序进行招标采购。

5.耐用品采购均须在采购服务综合平台提交采购计划、采购申请,由国资处统一采购。


附件: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自行采购备案表.docx

          2.部门自采询价采购报价单.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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