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招聘2名会计人员劳务派遣至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财务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笔试成绩 |
1 | 万*婷 | 34070220**04111024 | 75 |
2 | 谢*莹 | 32012119**03160020 | 73 |
3 | 赵* | 34132220**01240824 | 70 |
4 | 张* | 32048120**07310820 | 67 |
5 | 倪*欣 | 34088120**10190220 | 61 |
二、资格复审
以上五名考生满足笔试合格线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请于2026年8月23日14:00前到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敬德楼302教室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科、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学信网认证证书。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考核。
三、面试
请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于2026年8月23日14:30前到敬德楼302教室进行抽签后参加面试。面试包含两个环节:一是不超过8分钟的自我介绍(主要介绍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认知、履职打算),不需要准备PPT,可以带纸质的汇报文稿,纸质文稿不需要交;二是现场回答2个专业与岗位相关的问题,回答时间不超过6分钟。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聘用及其待遇
由派遣公司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劳务派遣合同。派遣期限为2年。
六、咨询电话
宋老师:025-86176916、86176977;郭老师:17761704385。
江苏省外事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