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审核资产购置申请,制定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开展资产绩效分析、评价与考核;负责国有资产的清查、产权界定、产权登记、统计报表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办理国有资产的调拨、转让、出租、出借、报损、报废、改造利用等审批以及资产评估、处置等工作;负责办理物资进口和接受境外捐赠实物的审查、报批等工作;负责全校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等购置的统筹管理与使用监督;管理国有资产档案,维护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和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2.负责房产管理。负责学校房屋土地产权的日常管理,统筹全校房产资源;负责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用房以及后勤用房的调配。负责全校公共会议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3.负责招投标管理。负责各类集中采购招标文件编制、组织论证、会审及档案管理;负责各类分散采购的备案、指导以及监管;负责经济合同文本编制、审查、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合同履约、执行情况的监管。
4.负责设备维修管理。负责制订并实施学校教学、办公等零星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分类引进相关维修公共服务单位,并对公共服务单位进行监管。
5.负责经营性资产管理。统筹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与经营管理,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南京海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负责南京海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日常事务,管理南京海苑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gzc.jmi.edu.cn:1443/pub/home.js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