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级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12浏览次数:7993

各系、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江苏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等有关国防教育、学生军训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院2013年新生军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军训目的

     响应党和国家关于贯彻和落实《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的号召,积极探索学校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军地共同育人的优势,通过军训,增强在校大学生的国防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和顽强的意志品格,激发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团队精神,为学生今后的大学学习、生活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二、军训时间与地点

      (一)军训时间:2013年9月14日至9月27日

      (二)军训地点:校区内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

      三、军训内容

     训练主要内容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军事技能训练教学大纲》执行,具体内容包括国防形势教育、中国人民解放军光荣传统教育、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及队列训练、轻武器射击训练、统一内务秩序、单兵战术、综合训练。

      四、军训组织

     为加强学生军训工作的领导,便于管理和训练,学校成立军训团。军训团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统一安排训练计划,检查实施情况,协调军训工作。以院系为单位组成九个军训营,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训练、教育工作。(附件1)

      五、军训保障与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开训前和训练过程中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保证军训工作顺利进行。军事训练工作由部队统一指挥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尊重、主动支持部队,认真做好组织、接待工作。各系(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要深入到训练现场,及时掌握情况,做好军训组织协调工作。辅导员要积极参与军训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的组织管理工作。(附件2)

      六、军训考核

     (一)军训作为2013级培养计划中必修的实践性环节,每位2013级学生必须参加。军训学分为3分,成绩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次考核评定。未参加军训的学生不能取得学分,须在下次军训时补修。

     (二)考核科目。以军训期间的纪律、内务、队列表现和书面总结为主要依据进行成绩考核,不及格者将予以重修(于下一年度进行)。
   (三)考核办法。学校要对各系的军训工作进行考核评比,从学生的内务质量(20%)、队列整齐度(50%)以及领导重视和训练纪律(30%)等方面考核。由武装部、学生处和教官组成军训内务检查小组,对学生军训期间的内务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并按照成绩给出分数;武装部和教官负责给各系队列训练和遵守纪律情况打分;武装部负责对各系的领导、辅导员参与及重视情况打分;最后根据内务、队列、纪律和领导重视情况的综合得分进行评比,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军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明宿舍的评选办法(暂行)》给予在军训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

     各系(院)于9月25日前将先进个人名单核准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军训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jmiwzb@163.com

      七、军训期间学生请假、缓训和免训

     所有2013级参训学生必须在军训前参加健康体检,凡经体检不适宜参加较高强度训练的学生不得参加军训。各系(院)于9月13日前将参训、缺训学生名单报军训办。

     1、请假:军训中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如确属实际需要,本人提出申请,由辅导员老师、其所在的连长批准并报军训办公室;超过两天或离开学校的由学生所在系(院)批准,并报军训办核准备案。因病请假者,需有校医务室诊断证明并按上述程序审批。

     2、缓训和免训:学生因病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军训者,本人须持书面申请,并提供校医务室和所在系(院)的相关证明,由学生所在系(院)领导签署意见,报军训办审批备案,参加下年度军训。

学生因生理缺陷或患有严重疾病,缓训后仍不能参加集中军事训练的学生可申请免训。免训者须填报《免修申请表》,并附有市级以上医院所证明、学校领导意见,报军训办审批备案。

      八、施训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施训前辅导员老师要提醒同学自备饮用水,及时补充水分,防止中暑。

     (二)施训前或施训过程中遇大风或大雨等恶劣天气不适宜训练的,由军训办统一下达调整训练命令,辅导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问询。

     (三)施训过程中如有学生中暑或身体不适的,视情况及时拨打校卫生所电话由医生到现场处置或将人员送往卫生所诊治。

      九、军训工作要求

     (一)参训学生、教官、教师要严格遵守《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军训管理规定》的各项制度,贯彻“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方针,参训干部要深入训练场跟班组织训练,注重激发学生刻苦训练的自觉性,圆满完成军训任务,确保各项成绩在良好以上。

     (二)各系(院)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参训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采用多种形式,调动全体同学的训练积极性。教官、参训教师要讲究军训方法,严禁简单粗暴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

     (三)各系(院)要及时掌握学生军训动态,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利用讲评、板报、广播、悬挂标语等各种形式报道军训期间的好人好事,活跃军训氛围,带动学生参训的积极性。

     (四)增加安全意识,参训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军容风纪,遵守操作规程,爱护武器装备和各种器材;做好治安保卫工作,杜绝一切水、电、火等意外事故,以及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附件:

附件1.doc (40 KB)
2013-09-12 13:32

     

附件2.doc (31 KB)
2013-09-12 13:32

     

附件3.doc (44 KB)
2013-09-12 13:32

 

                                              武装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