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3〕1号)精神,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部)初审、人事处审核、专家评议、校长办公会审定,现将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选(访问学者)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秋月(船舶学院)、高美娟(国教学院)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人事处(电话:025-86176977,18951792297;邮箱:jshyrs6916@126.com)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1.王秋月申请表.pdf
人事处
2023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