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类积分统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职工收入分配综合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规定,教务处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校级以上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类积分统计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办法》附件6中,教育教学类成果奖、优秀论文及优秀案例奖(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
《办法》附件7中,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专业资源库、教材建设、技术技能平台建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团队建设(不包括各类科技团队)、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由团委归口纳入本次统计)、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不包括各类科技项目)、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指导学生论文获奖、教师教学竞赛获奖等;
《办法》附件8中,校级实训中心、学校组织的监考工作(学校组织的线下积欠考试和船员适任证书校考。四六级、其他各类社会化考试以监考费形式发放的不再统计;期末考试纳入教学任务不再统计)。
二、时间节点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计分标准
各项目积分,按照《办法》附件6、7、8中相关标准执行。
四、填报要求
请各学院(部)做好积分统计的填报与审核工作。已在教务处备案的项目(校级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指导学生论文获奖、教师教学竞赛获奖等),由教务处统计发各二级学院复核,其它各学院(部)自主申报建设的校级以上项目,在填写积分统计表的同时提交支撑材料。
五、其他说明
创新创业学院牵头组织开展的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等项目的积分统计采用归口管理模式。由创新创业学院与各院(部)核定后统一申报,教务处不再受理各院(部)的单项申报。
六、截止时间
积分统计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2日。请各二级院(部)于3月22日前,将《2022年度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类积分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jmijwczyjs@163.com。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教务处202室。
七、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李琪,完剑侠;联系电话:86176756、86176903。
团委联系人:喻康;联系电话:18914700098。
附件:2022年度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类积分汇总表(样表).xlsx
教务处 团委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