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工作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苏教助〔2023〕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24〕7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访对象
家访对象为2022级、2023级、2024级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家访形式
家访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教师、高年级学生、校友等人员,在坚持传统入户走访的基础上,家访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包括实地走访、电话访问、网络视频家访等。线上家访主要集中在资助对象认定阶段,对拟提供国家资助的当年新生和未能进行线下家访的老生实行线上家访。线下家访遵循心理、学业、就业困难等重点帮扶对象优先家访、重点家访的原则,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实现“应访尽访”。
三、家访任务
(一)深化政策宣传。通过家访向学生及其家长一对一宣传国家、地方和学校的资助政策,帮助学生体悟党和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理解共同富裕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方位。重点宣传学校人性化的隐形资助和资助育人工作,开展正向心理引导,当面答疑解惑,帮助困难家庭消除顾虑,防止出现不懂政策、不愿申请、资助遗漏等现象。
(二)强化精准认定。家访掌握的信息是认定资助对象、确定困难等级和匹配资助标准的重要依据。要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学生家访,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存境遇,依据学生家庭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状况、家庭负担情况等,综合判断学生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提升资助对象认定的精准性。
(三)推进协同育人。要通过家访比较清晰地了解学生的成长环境、成长经历、人际交往等,深入理解学生的个性心理、认知方式、社交能力;对于极少数需要重点帮扶的对象,要帮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日常表现、学业状态、人际关系等情况,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指导优势,及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学生心理咨询指导和职业规划指导。要积极征求家长对学校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合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要通过家访帮助辅导员、班主任、育人导师等深刻认识我国地域差异、城乡差异以及社会群体差异,理解不同地理环境、不同文化传统、不同人生经历下,学生成长发展的多样性,在教师中形成更加包容、支持差异发展的教育理念。要开展好家访后的育人研讨、针对性的教育救助服务,充分发挥教师的育人主体作用,不断提升育人能力。
四、家访组织安排
(一)扩大家访的覆盖面。注重家访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要实现对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就业困难等不同学生群体全覆盖,不同年级、不同发展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城乡学生全覆盖。其中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线下家访率原则上不低于10%,其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线上家访率需达100%。
(二)拓展家访的途径。组织学生家访要与地方政府共同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结合起来,与招生宣传及访企拓岗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党支部特色品牌、关工委系列活动等结合起来,鼓励各学院党政班子、辅导员及班主任等结合假期工作安排或返乡探亲实地顺访,不断丰富载体平台,组织动员更多人员参加到家访工作中来。
(三)推进家访活动常态化。各学院要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既要充分利用寒暑假、重要节日集中开展家访活动,也要组织安排好日常的家访活动,把家访活动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把家访活动与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家访活动长效机制。
(四)落实先家访后认定要求。家访工作与2024至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结合,做到先家访后认定,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全覆盖,时间原则上截止到10月14日。
(五)及时归档和提交工作材料。学院要留存照片、视频、文字材料等素材,实现“一生一档”,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成长档案全覆盖,较好反映每一名学生的资助历史、学校记录、家庭走访等情况。7月10日前,各学院报送《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假期实地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附件1),家访结束后,每位参与家访的人员需及时填写《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登记表》(附件3),请各学院于10月30日前报送附件2纸质版到大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电子版发至jmixgc@163.com,附件3各学院做好纸质存档工作。
五、家访相关要求
(一)设立家访学生补助。学校为线下家访被访学生发放500元慰问金,慰问金以补助券的形式提前印发,家访结束后,经大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审核后于开学初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学校同时为每一名线下家访学生补贴工作经费200元(包含路费、餐费、人身意外伤害险),由学生工作处支付。其他校内人员家访经费标准参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规定》要求执行,由各学院相关经费列支。
(二)重视安全与培训。各学院在组织家访工作前要加强安全教育,为家访人员购买保险,加强家访相关工作培训,家访过程中要强化安全意识,防范交通、自然灾害、人身财物等安全风险。家访需充分尊重受访对象意愿,诚恳开展谈话,切实有效保护学生家庭隐私,未经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同意不得随意拍摄留影,上传网络。
(三)加强工作督查、协同。学校大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将对线上、线下家访工作进行随机抽查,配合各学院解决在家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家访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举措,进一步提升资助育人成效。
附件: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假期实地家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xlsx
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情况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