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项目化课程认定及教学项目化教学能力测评活动已开展两年,有效推动了我校项目化教育教学改革向纵深推进。为进一步推动改革成效进课堂,现就2023年度“项目化示范课程认定暨教师项目化教学能力测评”活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5月-2023年11月
二、活动具体安排
见附件1
三、参评课程及人员要求
1.全校已开展项目化改革专业的核心课程、尚未参加项目化课程认定的通识课程均应参评,鼓励其他开展项目化改革的课程参与本次活动。
2.除5年内(自2023年12月30日起算,不含)即将退休的教师外,尚未通过项目化教学能力测评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本次测评。
四、其他说明
1.是否通过教师项目化教学能力测评将作为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优、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评为“项目化示范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和获评“项目化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当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直接认定为“优秀”,不占二级教学单位优秀指标名额。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要求认真宣贯、加强动员,组织本单位教师高质量参与2023年度测评工作,报名参评人员均应按照要求及时上传参评材料。
联系人:李琪、张源;联系电话:86176756。
附件:1.2023年度项目化课程认定暨教师项目化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安排.docx
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项目化教学能力测评标准.docx
教务处
2023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