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控部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要求,结合我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实际,经批准,现将本年度体系内审、管理评审、风险与机遇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内审工作
1.体系运行自查
请各受控部门在内审工作开展前完成本部门质量体系运行自查工作:
(1)依据质量管理与智慧校园建设处编制的各部门《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自查记录表》(见附件1),逐条自查,并完成该表的填写。
(2)结合本部门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完成《JMI/CX/35-01质量记录清单》(见附件3)的填写与相应资料归档。
(3)结合本部门近年来内外审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做好内审现场审核前的准备工作。
2.现场审核
内审的现场审核工作,计划于12月11日至12月12日,面向全校所有受控部门开展,具体安排详见内部审核工作计划(附件4)。
现场审核时,审核组将重点依据各部门提交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自查记录表》进行复核,不符结果将作为不符合项开出的依据。
二、管理评审、风险和机遇评审
1.管理评审、风险和机遇评审会议准备
依据我校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内审结束后,将组织召开管理评审、风险和机遇评审,各相关受控部门准备并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
2.管理评审、风险和机遇评审会议
2023年度风险和机遇评审暨管理评审会,计划于12月15日召开。
三、工作要求
1.相关材料送交要求
(1)各受控部门12月6日下午15:00前将本部门《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自查记录表》《JMI/CX/35-01质量记录清单》,经部门领导审阅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于12月6日下午15:00前送交至质管处。
(2)各受控部门12月13日下午15:00前将风险与机遇评审相关纸质材料加盖部门公章交至质管处,电子版发送至19590864@qq.com邮箱。
(3)相关受控部门将管理评审的汇报及佐证材料,在2023年度风险和机遇评审暨管理评审会结束后提交给质管处。
2.各受控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年度的内审工作。
联系人:李玲玲,电话:18020106018
附件:1.受控部门准备并提交的材料清单.doc
质量管理处
2023年12月4日

